AD
首页 > 头条 > 正文

长沙一公司规定员工餐桌留残渣被发现两次即解

[2015-11-21 19:11:07] 来源:三湘都市报 编辑:何亮 点击量:
评论 点击收藏
导读:在公共场所吸烟、随地吐痰……员工的一些不文明行为确实会影响公司形象,但是如果靠高额罚款以及解聘来制止这些行为,是否太过任性了呢?

  本报11月20日讯 在公共场所吸烟、随地吐痰……员工的一些不文明行为确实会影响公司形象,但是如果靠高额罚款以及解聘来制止这些行为,是否太过任性了呢?

  众人拒签承诺书

  陈江(化名)是长沙岱勒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,11月20日,他向记者展示了一份公司刚印发不久的《员工基本行为规范》。

餐桌,吸烟,解聘,劳动合同

  记者看到,这份行为规范的签发日期是11月16日,具体内容包括:就餐时插队或留残渣在餐桌上,第一次处罚100元并公开批评,第二次罚款2000元并解聘;随地吐痰、乱丢果皮纸屑、在工作场合或公共场所吸烟,第一次罚款500元,第二次罚款2000元并解聘。

  “我一个月的工资就2000多元,这么重的处罚完全无法承受,也极其不合理。”陈江介绍,公司下发了一份《关于执行〈员工基本行为规范〉的承诺书》,要求员工签字,考虑到不满这些规定,他和不少同事都拒绝签字,“让我们大跌眼镜的是,公司马上下发了新的通知,规定不签字视为自动离职。”

  这份新通知要求,11月16日至22日为过渡期,各部门召开专题宣贯会议,配套的吸烟室、监控、警示牌完成到位,22日结束承诺书的签署,拒绝签字的员工视为自动离职。”“这分明就是霸王条款,逼着员工签字。”陈江说,无可奈何之下,他们只能求助媒体。

为您推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