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,一个延安市宝塔区法院87后法官,一个年结案近200件的年轻法官,一个案件调解率近百分之八十的人民满意的法官,用她那辛勤的工作和青春年华很好地诠释了当代年轻法官法律至上、一心为民的仆仆情怀和敢于担当、热情付出的良好精神风貌。
她就是延安市宝塔区法院年轻的助理审判员赵莎同志。
年轻的赵莎同志从西北政法大学毕业后,又经过了两年的政法干警培训,2012年成为了延安市宝塔区法院一名助理审判员。在宝塔区法院政工科工作了几个月后,看到宝塔区法院案多人少,自己又有办案资格,就主动要求到案件最多的民事第一审判庭工作。两年来,赵莎同志办理了民事案件400多件,
其中调解了300多件,未有上诉改判发回案件,赢得了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,脱颖而出成为了宝塔区法院年轻法官中的佼佼者,连年获得宝塔区法院先进个人。2015年10月,赵莎也因工作突出,经宝塔区法院党组研究,决定提请宝塔区人大任命赵莎为宝塔区法院审判员。
“人总得有追求,我热爱法律,经过了六年的法律专业学习,选择了法院工作,就得为人民法院的工作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。尽管工作很辛苦,有时候又很无奈,但苦中也有乐,每当案件在我手中案结事了后,看到当事人欣慰的笑容时,我觉得很充实,也很有成就感,感觉苦也值﹗”
赵莎同志是如是说的,青春的脸上洋溢着对工作的执着。她也是这样做的,一直在砥砺前行着,在工作中历练着,成长着……。
孜孜以求 砥砺前行
赵莎同志自幼喜欢法律,高中毕业后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西北政法大学,经过四年的专业学习后,又通过政法干警考试成为了一名年轻的法官。无论是在大学期间还是在政法干警培训的两年期间,她都能够坚持孜孜以求,认真学习法律知识,努力使自己的专业知识水平不断得到提升,并于2009年通过了司法资格考试,并获得了法律职业资格A证。在宝塔区法院参加工作后,赵莎同志即被任命为宝塔区法院助理审判员,拥有了办案资格。在民一庭承办案件后,面对自己实践经验的匮乏,她主动在实践中学习、在实际中总结积累。赵莎不耻下问,谦虚地向资深法官学习、请教,不断提升自己的审判能力,调解艺术,让自己的专业优势化为实践成果。同时赵莎同志在法律适用上精益求精,反复推敲,努力使每一件都能够办成经得起历史考验的“精品案件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