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D
首页 > 头条 > 正文

5岁孩子脸部现伤痕 同班哥哥称被老师用竹条打

[2015-11-03 18:40:46] 来源:网易 编辑:李树柳 点击量:
评论 点击收藏
导读:11月3日,抚州宜黄市民吴女士向中国江西网反映,称自己的孙子小程在中港镇小精灵幼儿园读书时被老师用竹条打伤,经鉴定为轻微伤。

       事件:放学后发现小孩脸部有红色伤痕

  回忆起11月2日中午去接孙子的场景,吴女士记忆犹新。“我昨天去学校接两个孙子,在外面叫他们的时候,老师没搭理我,后来两个孩子自己跑出来。”吴女生称,大孙子快速跑到身边,并称“弟弟被老师用竹条打啦!”

  眼前的小孙子两侧脸部均有红色伤痕,头顶上有多个大包。说起小孙子被打一事,吴女士一度哽咽,“我大孙子7岁,小孙子才5岁,都在宜黄县中港镇小精灵幼儿园读书。”

  家属:疑因老师怀恨在心

  好好的在学校读书,为什么会受伤?大孙子小宇称,是因为弟弟趴在桌上睡觉,所以老师才用竹条打他。“肯定是老师记恨在心,才打孩子。”孙子被打后,百思不得其解的吴女士突然想起,上周五下午接孙子回家时,有跟老师说几句。

  “上周五中午,我教孙子做作业,发现他连4都数不清,下午去接孩子时,就跟老师说了下。”吴女士说,当时老师就不开心,说家长没素质,孩子太笨。

  “中港镇小精灵幼儿园共有30余名学生,整个幼儿园仅有1名老师。”在多方反映无果后,吴女士找到当地县教育局求助,一工作人员称该幼儿园属于非法办学,是无证经营,管不了。

  11月3日,记者从宜黄县教育局证实此事,一工作人员表示:中港镇小精灵幼儿园属于无证经营。

  经鉴定为轻微伤

  发现孩子受伤后,吴女士一家当即对孩子进行伤情鉴定,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:被鉴定人被钝物作用致“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,皮肤擦伤”,其损伤程度符合《人体损伤鉴定标准》第二款“头皮挫伤”之规定,鉴定为轻微伤。

  目前,抚州市宜黄县中港派出所已介入调查此事。

查看更多:孩子 脸部 伤痕 老师

为您推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