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21日下午3点,记者从云南省高院获悉,云南省高院对钱仁凤投放危险物质再审案进行宣判,以事实不清,证据不足,宣告钱仁凤无罪。
2002年,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一幼儿园发生“投毒案”。幼儿园17岁的保姆钱仁凤被认定因与幼儿园园长不和而投毒。此后,经过昭通市中级法院及云南省高院审理,钱仁凤被判处无期徒刑。
17岁幼儿园保姆被指投毒判无期徒刑
2002年2月22日云南省巧家县一个叫朱梅的老板所开设的私人幼儿园“星蕊宝宝园”发生一起重大投毒案件,1名2岁男童因“摄入毒鼠强”身亡,另有两名儿童经抢救脱险。
根据巧家县公安局法医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,他们在“星蕊宝宝园”厨房内存放的大米、酱油、猪肉、米线、面条、维他型豆奶粉、食盐、味精、辣椒面等食物中均检出“毒鼠强”成分。
当时警方认定幼儿园17岁的保姆钱仁凤被认定因与幼儿园园长不和而投毒。
投毒案事发后7个月,昭通市中级法院不公开审理此案。
在判决书上,法院认定,2002年2月22日吃过午饭后,钱仁凤在“星蕊宝宝园”厨房的部分食品内投放毒鼠强,并拿给园内的幼儿食用,导致侯磊中毒身亡,并造成其他两名幼儿住院治疗。因钱仁凤未满18周岁,依法从轻处罚,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无期徒刑。
据钱仁凤侄子钱伦荣称:“在判决书下达时,钱仁凤一直都在喊冤,而我们包括周围的邻居都不相信钱仁凤投毒。”